(八)边坡出现滑移现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3.山坡排土场周围未按设计修筑截、排水设施。
2.未按设计回采矿柱;
《金属非金属矿山
(三)坝体的平均外坡比或者堆积子坝的外坡比陡于设计坡比。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工艺。
(六)采用尾矿堆坝的尾矿库,未按《尾矿库安全规程》(GB-2020)第6.1.9条规定对尾矿坝做全面的安全性复核。
3.矿井的全部安全出口均为竖井且竖井内均未设置梯子间,或者作为主要安全出口的罐笼提升井只有1套提升系统且未设梯子间;
4.主要生产中段(水平)、单个采区、盘区或者矿块的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未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3.未按设计采取留设安全顶柱或者岩石垫层等防护措施。
1.岩体移动范围内存在居民村庄或者重要设备设施;
1.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法定资质和条件的单位,或者承包单位数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数量;
2.堆存推进方向与设计不一致;
1.未编制防治水技术方案,或者未在施工前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坝体出现贯穿性裂缝、坍塌、滑动迹象;
(十五)地表设施设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未按设计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标准》明确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包括地下开采转露天开采前,未探明采空区和溶洞,或者未按设计处理对露天开采安全有威胁的采空区和溶洞;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工艺;未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者最终边坡台阶高度超过设计高度等。
(十三)擅自对在用排土场进行回采作业。
(二十八)矿山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工程项目发包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二十三)井下无轨运人车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4.未按国家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检验。
(七)边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3.关闭、破坏安全监测系统,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2.露天与地下联合开采时,回采顺序与设计不符;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一)库区或者尾矿坝上存在未按设计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活动。
1.在平均坡度大于1:5的地基上顺坡排土,未按设计采取安全措施;
(七)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
3.同时进行回采和排放。
5.采空区和废弃井巷的位置、处理方式、现状,以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与实际不符。
3.竖井提升系统过卷段未按国家规定设置过卷缓冲装置、楔形罐道、过卷挡梁或者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提升人员的罐笼提升系统未按国家规定在井架或者井塔的过卷段内设置罐笼防坠装置;
2.回采方式、顺序、单层开采高度、台阶坡面角不符合设计要求;
3.主通风机未按规定配备备用电动机,或者未配备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备及工具;
2022年7月8日
(八)汛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尾矿库进行调洪演算,或者湿式尾矿库防洪高度和干滩长度小于设计值,或者干式尾矿库防洪高度和防洪宽度小于设计值。
(三十一)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或者已经建立的系统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及时修复,或者关闭、破坏该系统,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3.制动系统采用干式制动器,或者未同时配备行车制动系统、驻车制动系统和应急制动系统;
1.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或者批准后出现重大变更未经再次批准擅自组织施工;
文章来源:《非金属矿》 网址: http://www.fjskzz.cn/zonghexinwen/2022/0728/554.html